根据新修订的应急预案,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担任省减灾委主任,省民政厅分管副厅长担任省减灾办主任。当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灾情时,将成立省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省减灾委主任担任;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省民政厅分管副厅长担任。
同时,新修订的应急预案首次明确了救灾应急物资紧急采购机制:应急救助阶段,救灾物资难以满足基本需求时,可对救灾物资先行组织紧急采购,不再适用《政府采购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