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泓宏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兴国县永丰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榨油机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项目编号:GZHH2024-XG-ZX007
项目名称:榨油机设备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7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榨油机设备 | 1 | 批 | 270000元 | 详见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5日内完成交货,包括安装、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þ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所投货物制造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预留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若供应商供应商所投货物制造商为大型企业,必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响应文件提供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
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11月1 日至2024年 11 月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赣州泓宏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报名。
四、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泓宏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开启大会。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购国产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2.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 招标代理服务: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询价通知书内。
5.已领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国县永丰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兴国县永丰镇永顺路1号
联系方式:0797-7799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消防大队旁安置区自建房二楼
联系方式:0797-5388560
账户名称:赣州泓宏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36050110068900000537
开户银行:建行赣州江南支行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经理
电 话:0797-5388560